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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考研调剂法学硕士不能调剂到法律硕士了考生有话说!-学术…

#转眼之间,时间又来到了每年一次的考研调剂时间。昨天研招网发布公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0日开通,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提前在此查询招生单位调剂意向余额,做好调剂准备。3月22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正式开通。

可是就在这重要关口,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一个改动,确令很多考生欲哭无泪,只能仰天长叹,我到底错在哪里了?我怎么不知道这个规定?这么重要的规定怎么没有权威的解读文章在报名之前发布?#2021年考研调剂#

这个改动就是“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也就是说学术型不可以与专业学位型相互调剂,很多高校给出的解释“报考法学硕士专业的考生不可以申请 调剂到法律硕士专业。”

为了让广大考生有一个发表自我声音的地方,我们特组织了本文,希望教育部的相关领导,能够在调剂系统正式开通之前,及时回应广大考生的关切。万分感谢!

作为一名法科学子,我们想依法解决本项争议,请教育部及时给出合理的解释。下面是广大考生的心声,文末我

们会附上部分质疑,供参考!

考生心声摘录

不分先后,

全部来自考生

在此表示感谢,本文不声明原创,版权归广大参与者。

考生一:

尊敬的教育部各位领导:

法学学硕(专业代码0301XX)可以在研究生调剂中转为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是历年来的惯例,绝大多数高校和万千考研学子也有这样的心理预期,往年考研调剂也是如此操作的。贵单位2020年8月24号发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称2021研招规定)第62条规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当时颁布的条文模糊,本人及身边同学也咨询了各自报考的高校研招办,高校研招办也都表示法学学硕可以转为法律(法学)。且事发突然,备考法学学硕一般长达7、8个月,法学学硕考研学子已经不能放弃学硕的备考而转投法硕,学硕学子对规定模糊的条文没有预见性。

研究生国家线公布后,绝大部分高校也都接受法学学硕转为法律硕士的调剂请求,不少学子更是与高校研招办进行了双向沟通,双方都各自满意。今日0点,研究生网调剂意向系统开放,调剂学子等待至深夜,却发现学硕完全不能转为专硕,并且还存在法律硕士(无论法学亦或非法学)可以转为法学硕士这一不符合2021研招规定的情况。以上种种情况与法治精神不符,更给法学学硕备考学子不小冲击,万千学子备考不易,长达7、8个月的孤独学习备受煎熬。高校自划线的专业课不比法硕联考专业课简单,本人报考的同济大学法学学硕专业课难度相当大,平均分更是只有100-110。法学学硕需要调剂名额全国可能不到一千,需要调剂的人数却有数万,据学生了解,b区的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法学学硕目前调剂分数已达330-340,这与b区的311的法学学硕国家线相距甚远,这样的国家线毫无意义。


如此大的调剂压力势必导致明年法学学硕报考人数的减少,大家纷纷转向法律硕士,长久以往,我国的法学研究型人才肯定减少,将影响我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仅仅需要理工科人才,人文社科更是至关重要,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需要文化自信,法学学科的强盛是文化强国的必要,也是文化自信、制度自信的来源。望各位领导慎重考虑!

此致

敬礼

来自一名2021法学考研学子的心声

2021年3月20日

考生二:

1,学硕不能调剂专硕严重损害学硕学子的利息,学硕本来就比专硕难考,名额还少,调剂预留名额就非常少。国家在扩大专硕招生需求的同时,反而限制学硕不可转专硕,完全自相矛盾。

2,法不溯及既往是法治基本原则。面临调剂,突然下发通知,更不符合考生利益。如果说政策是去年下发的,那么前几天各大高校还在解读,让考生自行理解更是不现实。教育部制定政策的初衷就是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希望慎重考虑。[抱拳]

考生三:

学硕初试内容与法硕联考内容差不多,命题难度甚至难于法硕联考。仅因为学硕没有参与法硕联考科目考试就不允许其调剂法硕,该政策的科学性与公平性值得商榷。

考生四:

不能学转专属于重大变动,应该在报考前提前声明且引起学生重视,今年很多学校招生办都不了解政策,刚开始说可以学转专,学校招生办的人都不了解,学生又怎么能了解呢?

考生五:

第一,学硕能转马克思主义 思政 政治学理论 社会工作等,这些专业初试和法学硕士考试相距甚远,与新规不符;第二,但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是最相近的不能转,符合新规;第三,意向系统中法律硕士却可以转法学硕士,与新规不符。综上三种情况,形式上新规在适用上不统一,构成对法学硕士的歧视不符合形式法治,实质从考生受教育的目的出发,最相近专业不能转却能转联系微弱的专业只因为第一项所列专业都是相同学科编号,最终管理成为目的,人沦为手段,本末倒置,不符合实质法治

考生六:

我个人认为,如果学硕可以调剂到专硕,可以让没有进复试的学硕同学有一个选择的机会,至少有书读。但是不知道会不会占据专硕的名额。如果报名的时候说明,的确很合理;如果没说明,能给人家多一个选择的机会也是好的;法律硕士是统考的,学硕是自主命题,难度会大些,按道理是难度大的可以调剂到难度小的。

考生七:

部分学校学硕考的内容不比法硕少,以东南大学为例,学硕的内容:刑法,民法,行政法,宪法,法理学

考生八:

1.学硕在知识储备、学术能力以及备考复试等各个方面考察难度远远大于法硕联考,可以说目前的法硕联考很大程度上是在考察记忆力。

2.学硕本身招生名额少的可怜,该政策如果实施,各方面没有优势的学硕报考人数势必大幅减少,不利于专业发展。

考生九:

1.34所自划线和五院四系的法学 学硕自命题难度大知识量多题量也大,而且学校改卷给自己名校招人才都会非常严格。

2.学硕招生人数远小于专硕招生,而报考人数和能考出来落榜的高分学子也很多。

3.今年国家线降了,普通院校第一志愿法学学硕就已经收满,不招收调剂名额。

4.学硕开调剂的院校很少,且名额很少。如果学硕往学硕调,形式会严峻到一堆高分人才互相打架,最后高分人才没有学上。

4.法学的专硕法律(法学)招生人多,调剂院校以及调剂名额也多,应该给学硕高分学子调专硕的一个机会。

5.如果不给机会容易造成专硕调剂招不满甚至招的低分很多,而学硕高分没学可上的情况。

6.政策新规应该提前一年颁布并且有一到两年过渡期和适应期给大众一个预告和接受的过程,颁布以后也没有清楚明白的正确解读很容易给广大考生带来误解以及灾难。

考生十:

禁止法学学硕调剂到法本法硕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并不合理。

第一,从内容上来说,确实承认法硕的考试范围是比学硕的范围广的,但是学硕的考试内容并不比法硕的简单,甚至更深入一些。而且目前市场上的法硕培训体系非常完善,相比之下学硕的考试题目和范围都需要考生自己搜集,没办法通过“报个班”,或者只买几套参考书就可以解决的。

第二,法学学硕可以调剂到法本法硕,并没有对一志愿为法硕的考生有不利之处。在院校内的法硕招生不满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学硕调剂,这种方法可以解决院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也可以让更多的优秀落榜学硕有学上。380分的落榜学硕,难道比不上350的法硕吗?

而且,也可以把法考作为允许学硕调剂的条件呀,通过法考的高分落榜学硕,也不比普通法硕差吧

考生十一:

教育部的文件表达不清,各大高校研招办都没有解读清楚。更何况是学生呢。如果要变动,事先应该广而告之,而不是用这种产生歧义的方式。

考生十二:

一志愿报考法学硕士能否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的问题,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没有进行限制,所以能够进行调剂。《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该问题与其中的第三项、第四项有关。

对于第三项规定“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而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相近,同属于03法学门类的范围内。

对于第四项规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法学硕士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法律硕士(法学)的初试科目相近,只是前者是一志愿学校自主命题,后者是全国统一命题,形式不同,但考试内容相近。对于“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的理解,这里的“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是指一志愿的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对于报考一志愿法学硕士来说,也即政治与英语的统考科目(不包括专业课),因此,报考的政治与英语与调入专业相同即可。

《规定》对法学硕士能否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的问题没有明确限制,所以否定调剂是一种对《规定》的误读,也限制了考生的权利。即使说该问题在《规定》中是模糊的,依据惯例,法学硕士一直以来都能调入法律硕士(法学),因此,也应当按照惯例。

考生十三:

科目相同或相近,法律硕士(法学)的专业课科目和不同学校法学学硕的专业课科目相差太多,如果一刀切允许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各个学校的法学学硕,有失公允,也与规定不符。学硕培养的是学术性人才,而专硕培养的是专业性人才,二者取向不同,自然考试内容就天差地别,专硕调剂学硕实在不合理,另外,学硕招生名额始终非常少,如果允许专硕考生调剂学硕,会引发学硕考生的大幅度减少,都将涌向专硕通道。

考生十四:

法学学硕虽是自命题但是和统考法硕的民、刑、法理、宪法、法制史等科目具有共性,法学学硕不能调剂到法律硕士的规定缺乏合理性和正当性。

考生十五:

法律硕士(法学)近年来不断呈扩招的趋势,而法学硕士名额不断缩减,如果调剂政策规定法学硕士不能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应当提前由官方做详细说明,而不是由各个单位对文件的不同解读造成歧义,使报考法学硕士的学生因政策模糊不清而在寻找调剂资讯时浪费各项成本,使其权益受损。

考生十六:

按照新规定,法学硕士的考生是完全可以参加法律硕士的调剂,还是希望有关部门抓紧时间解释清楚,因为某些高校的错误解读与执行,已经引起了连锁效应,这对法学硕士考生是不公平的,长此以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读专硕而放弃高风险的学硕,这不利于培养法治人才。

考生十七:

学硕考试范围未必比专硕小。以我本人为例,我考的对外经贸国际法所涉及的专业共有七门,包括本科从未学过的法律英语,都是需要学生自己去琢磨自己去啃书,学硕难度可想而知。

此外,学硕名额是法硕的零头,上岸几率本就小。转而调剂专硕时,学校也都是优先专硕录取。如果禁止学转专,学硕所剩的最后希望也没有了。录取人数少,调剂名额少,这样对学硕学生未免太过苛刻。若是过了法考六级的高分学硕因为这种政策失去公平竞争的入场券,这样的调剂政策真的有利于选拔人才吗?

考生十八:

首先,法学学硕不能转法学专硕不合理。能带学硕的老师不多,每一位导师能带的学生也是极为有限的,而专硕的导师们则没有这么多要求,能带专硕的不一定能带学硕,这就是为什么专硕比学硕招生名额要多。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学硕的研究方向可能只招几个人,而专硕招生则以几十甚至几百的名额招生。这就使得学硕的调剂名额更加困难,很多学生一志愿上不了就可能面临没学上的困境,此时划定的国家线则可能形同虚设。比如苏州大学,法理学可能就招5个人,而专硕法律法学招生名额达到了120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除去一志愿上线的,余下留给学硕的调剂名额少之又少。

其次,即使教育部规定这样的政策,也应提前解读。从法律上讲,解释方法有很多种,单纯从文义解释上来说,调剂政策第62条第四款前半句是有相同或相近为前提的,而后才有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一考试科目相同,专硕学硕都考政治英语一,而不是像其他专业学硕考英一,专硕考英二,这就为学转专扫除了障碍,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呢。此外还有主观解释,客观解释,具体什么解释方法,如何解释是不是需要给考生一个明确的解读。而不应在调剂系统开通的前几天出来这样一个规定。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使民不可争辨。法律的权威来源于人们内心的信仰和拥护,政策的出台是否也应如此呢?而不是拿我们这一届考研学子当第一批实验的小白鼠。

考生十九:

各位教育部领导:

如果想要改革法学学硕和法律专硕调剂方法,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文件,文件应使各大高校在报名咨询时就确定,不致发生连高校老师都不清晰政策的情况,更何况刚毕业的大学生。学生们考前咨询得到是可以学转专的回复,临近调剂发现无路可走,对教育部来说一次小小的改革试水,对广大应届生二战生是实打实的辛辛苦苦拼命学习的时光的亵渎。我们不反对教育部改革,但希望不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炮灰。改革之前说明白,尽到说明义务,学生才能权衡之下做出自己甘心的抉择,而不是如现在调剂不调剂几乎都是无学可上的窘境。如果这样的政策今年立马实行,势必让学硕学子灰心。希望每一个学子正当的调剂权利都被尊重。

考生二十:

本人为报考国际法专业的考生,想就教育部所处的2021年调剂政策提出以下反对意见。

具体是这一条: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法学考研中,就是专业课为学校自主命题的学硕考生不能调剂到专业课为全国统考的法硕专业。以下是具体诉求:

首先,法硕在今年调剂阶段有扩招的趋势,而学硕在缩水,一个学校一个方向每次只有几个,一个方向就会挤占一个填报名额,而接收专硕的学校本来就较多,且一个学校一般都是几十个,像河北大学就有足足81个。如果今年不允许学硕转专硕,考不上第一志愿的学子很大概率就会没学上。

其次,对未来的影响。今年这种情况会让很多立志于从事学术科研的学子丧失信心,尤其是冷门专业,一志愿滑档还不能学转专就会没学上。这样未来都不会有人愿意冒险去报名更倾向于学术研究的学硕,毕竟吃力不讨好的事没人愿意干。

最后说一下自己的情况,我今年二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国际法,我们要学7门专业课,还要学习法律英语,远远超过专硕,所以根本不存在分虚高的情况。冒险走上学硕这条道路,本来就意味着我们要承担更多风险,必须要从一而终。如今却还要面对一旦考不上第一志愿连调剂都所求无门的风险,且这一切在报名前都没能正式传法给学生,实属不公。

希望研究生招生办能在调剂系统正式填报时取消这一限制。

我们的质疑:

1.考研调剂申请条件变更属于重大事项,应该举行听证,不知道是否举行?

2.广大考生一般不会在报考时关注调剂事宜,以长达一万多字的规定作为依据是否合理?

3.学硕招生名额过少,专硕(特别是法律(法学))报名人数较少,这样会导致法学专业考研率急剧下降,进而影响最终的就业率,不知道是否考虑。

4.一刀切的调剂政策是否违反学校的自主招生权限,有待商榷。

5.很多法本学子为了考研,放弃法考,而就业需要法考,不知道教育部是否在此之前给予充分考虑。

6.既然有这个规定,为何还要再强调一遍“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这样的规定,令很多研招办的老师都不解,更何况是学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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